日前,省委、省政府作出决定,表彰第七届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。
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授予左素娥等48名同志河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荣誉称号;
追授张铁英、刘瑞君2名同志河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荣誉称号;
授予石家庄市安全监管局等50个单位河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获得河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。
文章来源:河北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