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企业:
按照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本年度评选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工作安排,依据冀装协[2023]007号《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认定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“认定办法”)决定在河北省建筑装饰业协会会员中开展2024年“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”认定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根据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分类调整,我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认定工作做如下调整:将原公共建筑设计类并入公共建筑装饰类,公共建筑装饰类增加古建文保工程、城市更新工程、展陈工程、灯光演视工程、景观工程;建筑幕墙类增加幕墙设计、建筑门窗工程;新设住宅类。其中公共建筑装饰类与建筑幕墙类申报分主承建和并列承建,新设的分类与专业不设并列承建。主承建计入企业申报指标(设计项目和有特别规定的除外),并列承建不计入企业申报指标,获认定工程公告时均统一为承建奖。
二、公共建筑装饰类、建筑幕墙类、住宅类分别按“认定办法”相关要求进行申报。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资料。
三、申报工程竣工时间:今年申报认定工程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省内、外各类别建筑装饰工程项目。
四、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:2024年4月20日,过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工程复查时间:2024年5月进行工程复查,组织专家委员会认定并公示认定结果,公示结束后行文公布并进行表彰。
六、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将通过河北省建筑装饰业协会网站(http://www.hbjzzs.com.cn)向行业发布,请各企业自行下载资料并按照要求申报,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河北省建筑装饰业协会秘书处联系。
七、请在申报材料封面注明申报类别(公共建筑装饰类、建筑幕墙类、住宅类)。
八、本次认定工作会员企业自愿申报,不收取费用。
九、联系方式
地址:石家庄市槐安西路395号河北建研科技研发中心9号楼
河北省建筑装饰业协会
联系人及电话: 杜志科 0311-89179551 18903393587
附件二: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(公共建筑装饰类)【古建文保工程】申报表(试行)
附件三: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(公共建筑装饰类)【城市更新工程】申报表(试行)
附件四: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(公共建筑装饰类)【设计】申报表(试行)
附件五: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(公共建筑装饰类)【展陈工程】申报表(试行)
附件六: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(公共建筑装饰类)【灯光演示工程】申报表(试行)
附件七: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(公共建筑装饰类)【景观工程】申报表(试行)
附件九: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(建筑幕墙类)【幕墙设计】申报表(试行)
附件十:河北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(建筑幕墙类)【幕墙门窗】申报表(试行)